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存在及其活动对前南斯拉夫的影响:谁的责任?
奥斯陆,2008年3月26日
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成立于1993年,于1994年开始工作。从那以后,它已经准备并且审判了几十个在前南斯拉夫境内犯下的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的案件。在这几年中累计雇用职员超过1000人,每年平均花费联合国预算大约1.2亿美元。而为使法庭能够将犯下核心国际罪行的人绳之以法,国际社会和主权国家的投入是庞大的。与此同时,法庭员工为履行其职责而付出的真诚和努力,也丝毫无可指摘。然而,在这些被指控的罪行所发生的地方,前南斯拉夫的政府和人民对于前南国际刑庭却并非全盘接受。原因是什么?我们如何去衡量前南国际刑庭对领土国家的影响?法庭的“对外活动”失败了吗?为什么?前南国际刑庭的存在和工作,应该对领土国家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保证这种效果的实现应该是谁的责任?是法庭、领土国家的政府、其他国家政府或者是公民社会?从法庭与犯罪发生地的国家和人民的相互作用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