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TOAEP:奥普萨尔学术电子出版社”的三本新书在联合国纽约总部召开的第13届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大会边会活动新书发布会上 出版发布。三本新书包括:莫藤•伯格斯默(Morten Bergsmo)、谢薇伶(CHEAH Wui Ling)和易平(YI Ping)主编的《国际刑法的历史渊源》(第1、2卷);莫藤•伯格斯默与宋天英(SONG Tianying)主编的《关于危害人类罪公约的建议稿》。新书可以通过 <link zh/publication-series/>“FICHL出版物系列”</link>获取。本次边会活动由丹麦、格鲁吉亚、德国、挪威、欧洲委员会以及CILRAP中心共同举办。
国际刑法的历史渊源,不是仅围绕着纽伦堡和东京的重要审判,而是一个尚未被给予综合系统性关注的课题。《国际刑法的历史渊源》的前两卷文集通过考察那些可以称之为当代国际刑法基础材料的审判、程序、法律文件及出版物,致力于填补这一学术空白,并希望创造出新知识,拓宽与国际刑法的共同腹地,进一步巩固这一年轻的国际法学科。文集和研究项目也试图通过跨越传统的历史叙述方式所设置的地域、文化、时间限制,并且通过探究其实体、程序和制度根源的方式,以质疑国际刑法根本的假设。编者最终的希望是提高对国际刑法的历史和知识渊源及其社会功能的意识,同时也期望促进更深层面的讨论。
《关于<危害人类罪公约>的倡议》是有关《危害人类罪公约》的需要及其本质的文集。该文集以“关于《危害人类罪公约》的倡议”为重要的参照点,16位作者共同探讨了这样一个公约,在《1948年种族罪公约》与《1949年日内瓦公约》缔结几十年之后,将如何巩固危害人类罪的定义、发展对危害人类罪的预防及惩罚措施。该文集源于危害人类罪的基本原理,即保护人类免于对基本人权最严重的侵犯,而且尤其需要通过国内机制得以实现。基于这样的认识,呼吁对危害人类罪定义的合理界定及背景要件的使用,有效的预防及起诉管辖机制,以及稳固的国家间合作机制。该文集还考察了单个国家在打击危害人类罪领域的经验,并且强调要避免在形成一项新的公约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分解弱化危害人类罪法律,或者导致国家在国际刑法领域的更进一步的两极分化。因而,预防危害人类罪的义务范围将成为决定性问题。
安妮肯•R•克鲁特尼斯大使(Ambassador Anniken R. Krutnes,挪威王国驻荷兰王国大使)在其致辞中表示:“挪威政府自始支持‘国际刑法的历史渊源’研究项目,因此也自然高兴地见证有四十多位作者共同撰写的两卷综合性论文集于今日出版发布。我认识到了其中作者、编辑及助理们所投入的大量工作。”她进一步指出:“挪威政府支持本研究项目,因为我们相信它不仅能为国际法创造新知识,而且还会有助于在那些不同意诸如普遍管辖、国家官员豁免或者侵略罪这些议题的行为体(actors)之间搭建桥梁。…… 在那些关注国际刑法的行为体之间(例如:欧洲与中国、印度尼西亚与印度之间)搭建桥梁,在未来的几年似乎是很重要的。我非常欣喜地注意到此次边会活动上发布的三本书的编辑:一位来自欧洲、两位来自中国,还有一位来自东南亚。66位作者颇具代表性地涵盖了来自所有大陆的研究人员。”
马丁•索比先生(Mr. Martin Sørby,挪威外交部)在其作为边会活动主席的总结发言中谈了四点反思:
“(1)选定一些课题可用以搭建桥梁将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与非缔约国之间连接起来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尽量避免在国际刑法领域国家间的两极分化。纽伦堡和东京审判遗产,对于国际法律秩序构建的意义是根本性的,因而也不应该牵制于这样的两极分化。从这一视角来看,国际刑法史也是一个重要课题。今天发布的两卷文集不仅明确化国际刑法的这门二级学科,而且对于避免这种两极分化也是一大贡献。”
(2)危害人类罪公约的倡议在未来几年或许会备受关注。因此,我们应适时地给予这一课题更多具体的关注。今天发布的这本文集能有助于我们关注这一课题。我饶有兴趣地记下这本文集引发的一些反思,例如有关预防危害人类罪的义务范围。这一点值得我们小心谨慎的分析。
(3)CILRAP中心的CMN案件矩阵网部门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的知识转移及能力发展项目的工作业绩印象深刻。今天,我们了解了更多该部门对积极性的补充性原则的实践所做出的贡献。该项工作获得了欧盟与挪威政府的支持。我们也将怀着极大的兴趣继续关注这些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4)基于国际刑事法院法律工具项目(the ICC Legal Tools Project)自创立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可以清晰见证这一项目有多么有用及其发展的有多么成熟。这些成果是由一批致力于这一项目的志愿者团队投入巨大的工作而取得的。挪威政府将继续支持这一项目及其所坚持的明确立场。我们期待着在下一次的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大会上聆听它的进展报告。